為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guī)范提取住房公積金行為,方便職工提取使用,近日,我區(qū)結合實際制定《西藏自治區(qū)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適用于西藏自治區(qū)行政區(qū)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管理。
提取范圍
根據該辦法規(guī)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zhí)崛∽》抗e金: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新建、翻建、大修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支付租房費用的;在我區(qū)出資為擁有所有權的城鎮(zhèn)老舊小區(qū)改造項目或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本人或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結清自住住房貸款的;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xù)繳存,賬戶封存滿6個月的;離休、退休的;出境定居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出申請)。
此外,公積金賬戶狀態(tài)應當為正常,欠繳時間小于3個月,且本人及其配偶名下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含已開具異地公積金貸款繳存證明),且未被公積金系統(tǒng)納入黑名單的職工,符合上述情形第1至5項情形申請?zhí)崛〉?,同一套住房配偶可同時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
職工符合上述情形第8至12項情形申請?zhí)崛〉?,其公積金賬戶狀態(tài)應當為封存狀態(tài),本人及其配偶名下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含已開具異地公積金貸款繳存證明),且職工本人無公積金擔保。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須優(yōu)先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提取條件和證明材料
記者從自治區(qū)住建廳了解到,職工連續(xù)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可申請?zhí)崛∽》抗e金,12個月內可辦理一次,并按以下要求提供證明材料:職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身份證明;職工配偶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及婚姻關系證明;委托辦理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證明以及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托書;委托單位經辦人辦理的,單位經辦人應持單位有效印章,提供經辦人、委托人身份證明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書。
該負責人介紹,職工和配偶以外的共有人共同購買同一產權的自住住房,房屋已明確產權份額的提取額度按各自產權份額提取,沒有明確產權份額的平均計提,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住建部門網簽合同記載的房屋買賣成交價款。
同時,職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申請?zhí)崛〉?,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個人所負擔醫(yī)療費用總額(除基本醫(yī)療保險統(tǒng)籌基金支付金額和大病醫(yī)療互助補充保險支付金額后的金額),并需提供縣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包括醫(yī)保定點醫(yī)院)出具的符合醫(yī)保部門規(guī)定的重大疾病證明或病情診斷書、醫(yī)院治療費用發(fā)票等相關材料。重大疾病范圍由區(qū)直和各市(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根據相關部門規(guī)定確定。
提取申請和網上提取
需要申請?zhí)崛∽》抗e金的職工應當按照住房公積金提取相關規(guī)定,以真實的行為和證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或者受委托銀行提出提取申請。管理中心或者受委托銀行可在職工授權同意后,向已經實現信息聯網的人社、民政、房地產、不動產等部門聯網核查有關信息,取得應當由職工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
如若職工申請?zhí)崛》弦?guī)定條件的,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根據審核結果作出準予或者不準的決定,并通知職工(因向房屋管理、民政、稅務等有關部門調查核實職工行為和證明材料真實性所需的時間不計算在上述2個工作日內)。
對已經有技術支持的提取業(yè)務,與管理中心簽訂網上綜合業(yè)務服務協議的單位繳存職工,可通過住房公積金綜合服務平臺,西藏住房公積金APP、微信公眾號等途徑遞交提取申請并上傳有關材料。通過線上不見面、零材料辦理提取業(yè)務包括:償還公積金貸款上一年度本息提?。贿_到法定退休年齡職工離退休提?。o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結清公積金貸款提?。唤K止勞動關系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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